日前,云南省教育廳發(fā)布《關于有序恢復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的通知》,5月11日起,經(jīng)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并符合防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可以有序恢復線下培訓。
該省強調(diào),校外培訓機構法人代表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按照“一校(點)一案”,參照《云南省中小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制訂科學、有效、可操作的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預案,培訓機構的分支機構或培訓點要單獨制訂預案。嚴格落實《云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加強學校有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實早發(fā)現(xiàn)、早隔離、早報告措施,確保師生生命健康安全;由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擬恢復線下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評估,符合防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5月11日起,可以有序恢復線下培訓。要優(yōu)先啟動面向參加高校藝考的高三學生和高考復讀生的線下校外培訓機構開班。未經(jīng)當?shù)卣u估審核同意,一律不得恢復線下培訓;按照“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對批準開展線下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嚴格監(jiān)督,對不符合疫情防控條件違規(guī)復課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及時依法依規(guī)查處。(記者 李配亮)










